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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原政法委书记25年间受贿450余次受审

时间:2013-05-15 03:01:09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25年间受贿450余次,涉嫌收受56名行贿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520余万元,此外还涉嫌挪用公款200万元。今天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在该

    25年间受贿450余次,涉嫌收受56名行贿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520余万元,此外还涉嫌挪用公款200万元。今天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在该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57岁的汪建设曾任安徽省休宁县县委书记,黄山市屯溪区区委书记,黄山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等职。汪建设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蚌埠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1987年至2012年间,汪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56人的贿赂人民币506万余元、美元1.31万元、欧元0.5万元、港币1.6万余元。案发后,汪建设退缴赃款人民币215万元及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住房一套。此外,汪建设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批准同意黄山市房管局从项目资本金中借出200万元给顺兴公司使用。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汪建设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挪用公款犯罪的指控予以否认。控辩双方就此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辩论。出庭公诉人紧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了答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吴贻伙 马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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