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庭房产纠纷,37岁的某机务段职工郭燕军杀害了外甥。市二中院前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郭燕军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郭燕军因家庭房产纠纷对其二姐产生不满,遂于2011年10月10日趁上学途中的二姐之子胡某不备,持尖刀刺切其颈项部一刀,后不顾他人劝阻仍持刀追赶胡某,并连刺数刀致胡某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燕军死刑。 前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26岁的山东农民桑运凯、30岁的山东农民李朋春,他们分别以查燃气表、咨询开户炒汇事宜为名,入室抢劫杀人。
2011年4月1日19时许,桑运凯到丰台区曾某的租住处,以查燃气表为名骗开房门,入室后持刀对曾某进行威胁,并用绳子、衣物等对曾某捆绑,劫取手机、钱包、银行卡等财物共计价值150元。桑运凯在逼迫曾某交出银行卡密码后,惟恐罪行败露,又持刀致曾某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