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对63名在抗震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后,近日雅安市司法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对“4·20”芦山强烈地震抢险救灾期间有突出贡献的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工作的通知》,以激励社区服刑人员做有责任、奉献社会的公民。《通知》规定,提请减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矫正期间,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没有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未受过治安处罚和警告处罚;按规定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在芦山地震后积极参与抢险救援、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为抗震救灾做出了突出贡献。 据了解,该市各县(区)司法局将填报《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等材料。雅安市司法局初步审核,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在征求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后,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周荣军 记者 庞莹) (责任编辑: 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