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五次是四川省普格县人,彝族,举家来榆务工,在与谢某所有的榆阳区鸭罗畔砖厂签订《鸭罗畔砖厂承包协议》后,吉利五次便带领30余名工人开始烧制红砖。自签订合同以来,吉利五次等人烧制出并经谢某签字确认的红砖有3444800块,每万块红砖价格850元计算,共计292808元。期间,吉利五次以借款方式在谢某处领款55000元,对下欠的砖款谢某未予支付,致使吉利五次等人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吉利五次将谢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合同约定制砖款。 鱼河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谢利军、蔡伦通过现场查看,发现时至秋季,吉利五次一家生活拮据,孩子仍穿单衣。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合议庭第一时间对砖厂内、外成品砖及砖厂设施予以保全,并且在庭室内展开了捐助衣物行动,让吉利五次一家有衣御寒。案件调解以后,为了将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落到实处,合议庭成员多方与党委、政府协调,先后四次对所查封的红砖进行变卖,先予执行,最终本案案款全部兑现,吉利五次等人携款返回四川。 吉利五次一案的圆满解决,显现出一个普通基层法庭“谋事要实、做人要实”的工作作风,如何避免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沦为一纸判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是对人民法官是否敢于担当的考验,也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检验。(宣栋平 王飞) (责任编辑: 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