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推进简政放权 240项审批事项下放县区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为加速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步伐,我市大力推进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简政放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240项审批事项下放至县区,增强基层发展活力,快速推进南昌核心增长极的建设。
简政放权为企业发展松绑 A 在城市竞争从硬条件向软环境转变时,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标志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效率提升,事关南昌投资环境的根本转变,事关南昌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的出台,为南昌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放权松绑,必将极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决定》体现了“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好的事情管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放240项行政审批事项 B 加速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加速打造南昌经济升级版,就必须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再求突破,继续强力推进放权放事、提速提效、优化优质,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 我市大力推进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直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17项(其中行政许可151项、非行政许可66项),削减126项,削减率36.73%;保留涉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削减11项,削减率21.54%; 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270项,其中保留中介服务事项254项、取消16项;共下放(委托)审批事项240项,比第七轮审改增加116项,增加率93.55%。 审批环节压缩至2-3个月 C 简政放权,提速提效是核心。在完善落实首席代表制、行政委托制、一审一核制、即来即办制、实时登录制等基础上,推行审批预登记制、审批暂停报告制、审批否定报备制、审批前移收费后置制度,做到审批从受理到办结全程掌控。 推进立体式并联审批创新,即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推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部门间横向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审批环节的同一建设项目,推行“整合流程、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纵向并联审批,审批环节从14个坚决压缩到5—6个,审批时限从9—10个月坚决压缩至2—3个月,甚至更短。 推进区域性评估评价创新,对建设项目以评估评价为前置条件的,试行评估评价联动,评估评价区域化,评估评价结果共享,为投资者节省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 D 改革保留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力求所有审批进中心、中心之外无审批,为企业和百姓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公开审批机关、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并公开审批责任人和投诉监督电话。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下放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准备工作,加快大厅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尚未运行的行政服务中心要抓紧推进各项工作,确保6月底正常运行。同时要夯实基础,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落实机构编制,完善服务功能,将便民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的农村和社区。 已取消16项中介服务项目 E 我市健全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一体化运行的行政审批网上操作平台,推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依托网络平台运行,实现全市行政审批资源共享,全程网上运行,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满意度。 同时,清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凡行政审批中没有法律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凡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验资服务能简化的一律简化,切实简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截至目前,已取消中介服务项目16项,纠正中介乱收费项目2项。同时,通过清理整顿,强化了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了中介组织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行政审批由电子眼全程监督 F 简政放权,有效监督是重要保障。简政放权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甚至变相回收的市直部门,对应接而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审批断档、审批脱节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确保简政放权一步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权限必须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查处“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甚至变向收回”的行为。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做到流程固化、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全程留痕,使行政审批行为始终处于“电子眼”全程监督之下。 首席记者 吴跃强 记者 高小茜 李海燕 (责任编辑: admin:} |